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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将第十九条第一款中的“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认定资格的”修改为“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”。 (二)删去第七十一条第三项。 (三)将第七十八条中的“依法取消其进行相关业务的资格”修改为“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其代理政府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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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、环境 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 2019年第16号 根据《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》(财库〔2019〕9号)和《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 ...
2019年,重庆入选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。重庆聚焦多主体供给、多渠道保障、租购并举目标,统筹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制度建设、平台搭建、房源筹集、资金使用、企业培育,目前全市已投入财政资金34.5亿元,撬动社会资本200亿元,筹集租赁 ...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,党中央有关部门办公厅(室),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办公厅(室),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局,全国政协办公厅秘书局,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,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,各 ...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:持续加强“一老一小”服务... 西安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助力患者回归融入社会 四川省民政厅大力推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改革试点... 安徽去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超80亿元 云南县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实现全覆盖 浙江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扩容 ...
1、原招标文件:“第四章 采购项目需求,商务要求”部分内容如下: 备品备件要求(后续运营维护、升级更新等要求):所有易损件按中标数量1%的比例提供备品,如滑轨、明锁锁扣、椅子脚垫等。 现更正为: 备品备件要求(后续运营维护、升级更新等要求 ...
党中央有关部门,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,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,全国政协办公厅,最高人民法院,最高人民检察院,各民主党派中央,有关人民团体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...
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已经财政部部长办公会审议通过。现予公布,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。 第一条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行为,保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...